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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DNV:IMO MSC 109 会议重点强调了氨作为船用燃料的使用

会议期间通过了允许使用氨货物作为燃料的《IGC 规则》修正案,并批准了使用氨作为燃料的临时常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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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船级社 DNV 于周六 (12 月 7 日) 分享了一篇官方新闻文章,其中概述了国际海事组织 (IMO) 海事安全委员会第 109 届会议 (MSC 109) 的内容,包括已通过IGC 规则修正案和允许使用氨货物作为燃料,并批准了氨作为船用燃料的临时指南草案。

以下为与船用燃料相关的新闻更新摘录:

IMO 海事安全委员会第 109 届会议 (MSC 109) 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6 日圆满举行,并通过了 IGC 规则修正案,允许使用氨货物作为燃料,以及批准了使用氨作为燃料的临时常规指南。其中,对 IGF 规则(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进行的修订,旨在提高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的安全性。同时,MSC 109 进一步批准了 SOLAS(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草案,以提升引航员转移安排的安全性,并在制定新的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安全规则方面取得了进展。

会议重点

  • 通过了 IGC 规则修正案,允许使用氨货物作为燃料
  • 通过了 IGF 规则修正案,允许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 批准了氨作为燃料的临时常规指南草案
  • 批准了 SOLAS 规则 V/23 和相关性能标准的修正案草案,以提升引航员转移安排的安全性
  • 推进了非强制性海上自主水面船舶 (MASS) 规则的制定

强制性文书修正案

在以氨货物作为燃料(IGC 规则)方面MSC 109 通过了《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建造和设备规则(IGC 规则)》第 16.9.2 章的修正案,并允许在氨运输船上使用氨作为燃料。

同时,一份MSC 通函鼓励尽早自愿实施第 16 章修正案,该通函已获批准。

以上修正案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

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船舶安全性(IGF 规则)

MSC 109 通过了《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的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 规则)的修正案,并建立于自 2017 年生效以来累积的经验。

修正案包括:

  • 澄清适用条款
  • 燃料罐吸井延伸至燃料罐最低边界以下的规定与 IGC 规则保持一致
  • 在某些条件下,从压力释放阀排放到燃料罐的规定与 IGC 规则保持一致
  • 澄清了与露天甲板上的燃料罐相关的甲板结构防火隔热要求
  • 澄清了危险管道穿过非危险处所的要求,反之亦然
  • 更新了燃料罐通风桅杆出口危险区域半径的要求,已将 1 区(Zone 1)要求增加到 6 米,并将 2 区(Zone 2)要求增加到 4 米

以上修正案将于2028年 1 月 1 日生效。

基于目标的新船舶建造标准

从概念上而言,新建散货船和油轮的目标性船舶建造标准 (Goal-based standards,简称GBS) 为 IMO 的船级社规则。根据 GBS,通过使用指南IMO 审核员将验证作为公认组织的船级社的散货船和油轮建造规则【MSC.454(100) 号决议】。

在印度尼西亚船级社 (BKI) 的初始 GBS 验证方面, BKI 已要求GBS验证其散货船和油轮的船舶建造规则。对此,MSC 109 同意 BKI 规则符合 GBS,不过,前提是要在新的审核中纠正验证不符合项和观察结果。

而北大西洋波浪数据(IACS 建议第 34 号,修订版 2)方面,MSC 109 指出,IACS (国际船级社协会)目前正在审查其散货船和油轮的通用结构规则 (Common Structural Rules ,简称CSR),以反映数据、材料、技术和计算方法的进步。同时,CSR已在 IACS 成员的各个船级规则中实施,并需遵守 GBS。

MSC 109 进一步指出,IACS 现已发布北大西洋波浪数据的修订版本,以确保以更科学的数据作为 CSR 中规则公式的基础。 其中,“IACS 建议第 34 号修订版 2”中的新散点图显示了不同海况发生的概率,并建立于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所有 SOLAS 船舶的先进后报波浪模型的波浪数据以及船舶 AIS 数据。

MSC 109 同意,2015 年首次 CSR 审计中所观察到的一个情况(即 “IACS 建议第 34 号修订版 1 ”中的散点图是基于过去的统计数据)现已得到解决。

MSC 109 进一步邀请 IACS 提供有关 “IACS 建议第 34 号修订版 2 ”的假设、建模和技术背景的更多信息,并同意针对后续修订的 GBS审计应与 CSR 中的相应规则变化一起推进。

新技术和替代燃料

在识别当前 IMO 文书差距方面,MSC 109将继续考虑潜在的替代燃料和新技术,以从安全性角度支持减少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其目的,是要确定在当前 IMO 文书中可能阻碍使用各种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安全障碍、门槛和差距。

MSC 109 同意将“可更换牵引锂离子电池容器”添加到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清单中。 此前,该清单已经包括氨、氢、燃料电池发电装置、核能、太阳能、风能、锂离子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储能技术等燃料和技术。

在 MSC 110(2025 年 6 月)举行之前,通信小组将考量IMO 监管框架中已确定的每个障碍和差距的应对建议。

IGF 规则的应用

MSC 109 已同意了 SOLAS 修正案草案,以澄清 IGF 规则适用于使用气体燃料的船舶,无论其是否为低闪点燃料。其中,术语“气体燃料”已被添加到 SOLAS 规则 II-1/2 中的定义以及 SOLAS 规则 II-1/56 和 57 的应用规定中。

修正案草案预计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但需经 MSC 110(2025 年 6 月)通过。

货物和集装箱运输

以氨作为燃料

MSC 109 批准了使用氨作为燃料的船舶安全临时指南草案。

散装液化气体运输船舶(IGC 规则)

MSC 批准了 IGC 规则的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旨在纳入自 2016 年该规则的最近一次重大审查以来所制定的大量统一解释。同时,修正案草案的主要目标在于消除歧义并促进 IGC 规则要求的一致实施。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CHUTTERSNAP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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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MPA与中国船级社将在绿色船用燃料、船舶电气化及智能船舶领域展开合作

根据一项续签协议,双方将扩大在脱碳研发方面的合作,涵盖绿色燃料价值链以及船舶电气化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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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于周二(10月20日)与中国船级社(CCS)续签了谅解备忘录(MOU),旨在加强双方在新加坡海事领域脱碳、数字化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

该谅解备忘录是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期间续签,建立于双方在2023年所确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基础之上。自2023年以来,MPA与CCS携手当地研究机构及业界合作伙伴开展了多项合作项目,并涵盖让港务船使用B100生物燃料,以及智能船舶的评估、测试与验证等领域。

根据续签的协议,MPA与CCS将扩大在脱碳研发方面的合作,内容包括绿色燃料价值链、船舶电气化以及船舶能效技术。此外,双方也将深化在数字化和智能船舶领域的合作,例如:针对自主航行船舶开展数字测试与风险评估,以支持海事行业的研发与创新努力。

与此同时,双方将通过“MPA全球实习奖”(MPA Global Internship Awards)、“MaritimeONE奖学金计划”以及各类实习和交流项目共同支持人才培养。这些举措将为学生及有志于投身海事行业的专业人士提供接触国际海事企业与行业实践的机会。

MPA局长Ang Wee Keong(洪伟强)先生表示:“此次与中国船级社(CCS)续签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巩固了我们的合作伙伴关系,将帮助推动海事行业向更可持续、更具创新性的方向发展。接下来,我们期待通过交流专业知识、携手合作,共同开发海事脱碳与数字化解决方案,并同时培养未来海事行业所需的人才。”

中国船级社(CCS)社长兼总裁赵晏先生表示:“中国船级社(CCS)已进一步加强了在新加坡的布局,旨在将新加坡打造为我们最全面的海外海事技术中心及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与MPA深化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共同推进相关研究,助力构建一个稳健且面向未来的海事生态系统,积极推动脱碳进程与智能技术的应用。”

图片来源:Scott Graham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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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 on Fuel Switch Snapshot:鹿特丹LBM 与 LSMGO 的价差进一步缩小

鹿特丹LBM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至 17–137 美元/吨;鹿特丹LBM 成本高于HSFO、VLSFO和 B100 生物燃料;鹿特丹B100价格已转为比 HSFO 高出 26 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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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船用燃料情报平台 ENGINE都会发布全球两大船燃加注枢纽的替代船用燃料与传统船用燃料的价格快照(snapshot)。以下为最新快照信息:

2026年10月19日

  • 鹿特丹LBM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至 17–137 美元/吨
  • 鹿特丹LBM 成本高于HSFO、VLSFO和 B100 生物燃料
  • 鹿特丹B100价格已转为比 HSFO 高出 26 美元/吨

在鹿特丹,液化生物甲烷(LBM)的价格正逐渐接近LSMGO。根据发动机类型的不同,LBM 相对 LSMGO 的贴水幅度缩小了 100–103 美元/吨,目前处于 17–137 美元/吨的区间。

对于在鹿特丹加注燃料的双燃料船舶而言,无论什么发动机类型,LBM 的成本均高于 HSFO、VLSFO 和 B100。

LBM 相对 B100 的升水幅度缩小了 16–19 美元/吨,目前为 465–584 美元/吨;在这期间, B100 价格上涨了 54 美元/吨,而 LBM 价格则上涨了 35–38 美元/吨。

过去一周,由 ENGINE 评估的FuelEU Maritime合规联营(pooling)价值上涨了 8.90 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达到 95.80 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08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受此影响,过去一周 LBM 合规盈余所对应的潜在联营价值增加了​​ 31–36 美元/吨。同期,B100 的潜在合规联营价值也增加了 30 美元/吨。

在鹿特丹,B100(100%生物质燃料)的价格已从原先较HSFO低24美元/吨,转变为较HSFO高26美元/吨。

在鹿特丹,B100相对VLSFO的贴水缩小了26美元/吨,降至58美元/吨;同时,其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了119美元/吨,降至602美元/吨,并归因于LSMGO价格下跌了65美元/吨,但B100价格上涨了54美元/吨。

在新加坡,B100相对VLSFO的升水缩小了1美元/吨,降至337美元/吨;同时,其相对LSMGO的升水则扩大了15美元/吨,至44美元/吨。

液体燃料

过去一周,鹿特丹的HSFO和VLSFO价格上涨了4至28美元/吨,其中,VLSFO涨幅最大,而LSMGO价格则下跌了65美元/吨。

鹿特丹的B100价格上涨了54美元/吨,尽管,其潜在合规联营价值也上涨了30美元/吨。过去一周,B30-VLSFO混合燃料价格上涨了24美元/吨,而B30-LSMGO混合燃料价格则下跌了2美元/吨。

过去一周,新加坡的传统燃料价格上涨了8至61美元/吨,其中,HSFO涨幅最大;同时,当地B100价格上涨了23美元/吨。

9月份,新加坡生物混合船用燃料的销量大幅增长,环比上升43%,达到8.1万吨,创下自3月以来的月度新高。同时,该港口连续第六个月录得B100船用燃料销售,9月销量为2600吨,高于8月份的800吨。

液态气体

过去一周,鹿特丹的LNG(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了72至75美元/吨(具体取决于发动机类型);而LBM(液化生物甲烷)价格则上涨了35至38美元/吨。

对于配备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船舶,LBM相较于LNG的升水缩小了37美元/吨,降至5美元/吨;对于配备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船舶,LBM相较于LNG的升水缩小了37美元/吨,降至1美元/吨。

在鹿特丹,LBM相较于VLSFO的升水扩大了7-10美元/吨,达到407-526美元/吨。

另一方面,新加坡的LNG价格上涨了144-146美元/吨(具体取决于发动机类型),并归因于其定价依据的JKM(日本/韩国基准)合约已从11月交付期切换至12月交付期;这一切换导致价格上涨了146美元/吨。若剔除此因素,用于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LNG价格基本持平,而用于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LNG价格则下跌了1美元/吨。

在新加坡,用于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LNG,其价格已从此前较LSMGO贴水1美元/吨,转变为升水136美元/吨。同时,当地用于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LNG,其相较于LSMGO的升水扩大了138美元/吨,达到193美元/吨。

在新加坡,LNG相较于VLSFO的升水扩大了121-122美元/吨,达到429-486美元/吨。

作者:Konica Bhatt

图片来源:ENGINE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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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LR发布替代燃料和节能改造指南

LR的新出版物涵盖船舶改装使用LNG、甲醇、乙醇、氨、氢气和液化石油气(LPG)的相关实际考虑因素,以及WAPS和ALS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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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周四),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简称LR)发布了《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加装改造指南》(Guidance Notes for Retrofit of Alternative Fuels and Energy Saving Devices),强调了船舶加装改造项目日益增长的复杂性。

随着FuelEU Maritime法规、碳强度指标(CII)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监管与商业压力不断增加,对现有船舶进行加装改造,已成为船东提升能效、减少排放并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重要途径。

然而,当前的挑战已不再仅仅限于选择某一种燃料或技术那么简单。因为,加装改造项目已变得愈发复杂,而需要综合考量燃料储存、发动机兼容性、安全系统、船员培训、法定审批、船舶设计以及对长期运营的影响等诸多因素。

为帮助业界应对这些挑战,劳氏船级社(LR)发布了一份新指南,将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整合在同一个船舶改造框架内。该指南涵盖让船舶改装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甲醇、乙醇、氨、氢气及液化石油气(LPG)时的实际考量,并同时也包括风力辅助推进系统(WAPS)和气层减阻系统(ALS)的安装。

该指南的核心观点,在于许多改造决策必须比船东预期的更早就已决定。诸如发动机改装可行性、船上可用空间、储罐位置、燃料系统集成以及项目执行等因素,都会对项目成本、进度和运营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该指南强调了船东、船厂、设备制造商、船旗国主管机关及船级社之间尽早开展合作的重要性,以避免项目延误、降低风险。

此外,该指南也指出,节能技术正迎来日益增长的发展机遇。例如,风力辅助推进系统可根据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获得激励,因为,该法规设有奖励系数,旨在认可此类技术在降低温室气体强度方面的贡献。

同时,指南指出,业界已愈发了解,船舶改造项目不仅要考虑技术因素,也必须兼顾人为因素。其中,开展全面的船员培训、修订操作规程、更新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进行新的风险评估,都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并且,对于氨和氢等会带来全新安全考量的燃料而言,这些措施尤为重要。

劳氏船级社首席技术专家Paul Herbert表示:“鉴于全球大部分现有船队预计在未来十年内仍将继续服役,船舶改造项目将在航运业的脱碳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当前的挑战已不再于寻找技术,而是如何将这些技术安全、切实且经济地整合到现有船舶中,并同时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随着业界对各类燃料及能效解决方案的评估范围持续扩大,船舶改造项目已变得愈发复杂。因此,我们制定这份指南,旨在为业界提供一个应对这些挑战的实用框架。通过将替代燃料和节能技术整合在同一份文件中,我们能够帮助船东在做出改造决策及执行项目时采取更具科学依据且条理清晰的方法。”

注:《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加装改造指南》(Guidance Notes for Retrofit of Alternative Fuels and Energy Saving Devices)可通过劳氏船级社(LR)网站的“加装研究”(Retrofit Research)获取。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 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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