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ive Fuels
需求聚合有助于加速零排放船用燃料的供应和使用
在分为两部分的洞察简报系列中,全球海事论坛专注探讨了零排放航运燃料的需求聚合,及其在支持零排放船用燃料早期采用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
根据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简称GFM)周四(8 月 22 日)所发布、分成两部分的新洞察简报系列,需求聚合措施将有望通过解决先行者获取供应的一些障碍因素,而进一步加速和扩大零排放船用燃料的可用性。
该简报专注探讨了零排放航运燃料的需求聚合,及其在支持零排放船用燃料早期采用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
其中,第一份简报概述了先行者在确保绿色甲醇和氨供应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以及需求聚合将如何帮助克服这些挑战。
而第二份简报,则详细调查了可用的零排放燃料需求聚合方法,并探讨了先行者该如何应用这些方法。
关键见解
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目标是到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并先在2030 年达到5-10% 能源为替代燃料。然而,只有少数航运公司确保了这些燃料的充足供应。
而出现这一挑战的原因,是因为运营商必须承诺签订长期、大规模、高成本的燃料合同(10-15 年)。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生产商就无法筹集资金开始燃料生产,并因此阻碍了转型发展。
因此,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全球海事论坛已确定了燃料生产商、潜在燃料用户和市场推动者可以用来扩大供应的新解决方案,例如:
需求主导措施
联合采购——通过汇集购买力,船东、运营商和/或租船公司可行使集体谈判权,以支持关键基础设施的发展,并向市场发出强烈的需求信号。
合资企业——让现有绿色走廊计划的参与者分担成本和风险并运用综合的财务能力,以及简化复杂的航运合同。
第三方主导措施
造市——让政府或国际机构介入,向生产商做出承诺,然后,以更快、更小规模和/或更便宜的方式将燃料卖给航运公司。
氢能枢纽——加强推进氢能枢纽,以让特定位置的生产商、消费者和连接基础设施达成联系。
供应主导措施
时间堆叠——鼓励燃料生产商及其融资者接受一揽子短期合同,如此一来,任何一家的航运运营商也就不必承诺签订完整的 10 到 15 年合同。
通过这些措施,将有望生产足够多的可持续燃料,例如绿色氨和甲醇,以在达到国际可持续燃料目标之际保持航运可控负担。
当下,为了帮助先行者了解他们可以使用的选项,这些见解简报调查了以上方法,并概述了围绕于它们的关键考量因素。
无论如何,需求聚合仍是一个正在不断发展的领域,因此,该简报并非旨在进行详尽的介绍,而是作为该主题进一步被讨论的起点。
注意:全球海事论坛的两部分见解简报系列可以在这里和这里查询。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Venti Views
发布日期:2024 年 8 月 26 日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于周二(10月20日)与中国船级社(CCS)续签了谅解备忘录(MOU),旨在加强双方在新加坡海事领域脱碳、数字化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
该谅解备忘录是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期间续签,建立于双方在2023年所确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基础之上。自2023年以来,MPA与CCS携手当地研究机构及业界合作伙伴开展了多项合作项目,并涵盖让港务船使用B100生物燃料,以及智能船舶的评估、测试与验证等领域。
根据续签的协议,MPA与CCS将扩大在脱碳研发方面的合作,内容包括绿色燃料价值链、船舶电气化以及船舶能效技术。此外,双方也将深化在数字化和智能船舶领域的合作,例如:针对自主航行船舶开展数字测试与风险评估,以支持海事行业的研发与创新努力。
与此同时,双方将通过“MPA全球实习奖”(MPA Global Internship Awards)、“MaritimeONE奖学金计划”以及各类实习和交流项目共同支持人才培养。这些举措将为学生及有志于投身海事行业的专业人士提供接触国际海事企业与行业实践的机会。
MPA局长Ang Wee Keong(洪伟强)先生表示:“此次与中国船级社(CCS)续签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巩固了我们的合作伙伴关系,将帮助推动海事行业向更可持续、更具创新性的方向发展。接下来,我们期待通过交流专业知识、携手合作,共同开发海事脱碳与数字化解决方案,并同时培养未来海事行业所需的人才。”
中国船级社(CCS)社长兼总裁赵晏先生表示:“中国船级社(CCS)已进一步加强了在新加坡的布局,旨在将新加坡打造为我们最全面的海外海事技术中心及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与MPA深化合作伙伴关系,我们将共同推进相关研究,助力构建一个稳健且面向未来的海事生态系统,积极推动脱碳进程与智能技术的应用。”
图片来源:Scott Graham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Alternative Fuels
ENGINE on Fuel Switch Snapshot:鹿特丹LBM 与 LSMGO 的价差进一步缩小
鹿特丹LBM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至 17–137 美元/吨;鹿特丹LBM 成本高于HSFO、VLSFO和 B100 生物燃料;鹿特丹B100价格已转为比 HSFO 高出 26 美元/吨。
每周船用燃料情报平台 ENGINE都会发布全球两大船燃加注枢纽的替代船用燃料与传统船用燃料的价格快照(snapshot)。以下为最新快照信息:
2026年10月19日
- 鹿特丹LBM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至 17–137 美元/吨
- 鹿特丹LBM 成本高于HSFO、VLSFO和 B100 生物燃料
- 鹿特丹B100价格已转为比 HSFO 高出 26 美元/吨
在鹿特丹,液化生物甲烷(LBM)的价格正逐渐接近LSMGO。根据发动机类型的不同,LBM 相对 LSMGO 的贴水幅度缩小了 100–103 美元/吨,目前处于 17–137 美元/吨的区间。
对于在鹿特丹加注燃料的双燃料船舶而言,无论什么发动机类型,LBM 的成本均高于 HSFO、VLSFO 和 B100。
LBM 相对 B100 的升水幅度缩小了 16–19 美元/吨,目前为 465–584 美元/吨;在这期间, B100 价格上涨了 54 美元/吨,而 LBM 价格则上涨了 35–38 美元/吨。
过去一周,由 ENGINE 评估的FuelEU Maritime合规联营(pooling)价值上涨了 8.90 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达到 95.80 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108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受此影响,过去一周 LBM 合规盈余所对应的潜在联营价值增加了 31–36 美元/吨。同期,B100 的潜在合规联营价值也增加了 30 美元/吨。

在鹿特丹,B100(100%生物质燃料)的价格已从原先较HSFO低24美元/吨,转变为较HSFO高26美元/吨。
在鹿特丹,B100相对VLSFO的贴水缩小了26美元/吨,降至58美元/吨;同时,其相对LSMGO的贴水缩小了119美元/吨,降至602美元/吨,并归因于LSMGO价格下跌了65美元/吨,但B100价格上涨了54美元/吨。
在新加坡,B100相对VLSFO的升水缩小了1美元/吨,降至337美元/吨;同时,其相对LSMGO的升水则扩大了15美元/吨,至44美元/吨。
液体燃料
过去一周,鹿特丹的HSFO和VLSFO价格上涨了4至28美元/吨,其中,VLSFO涨幅最大,而LSMGO价格则下跌了65美元/吨。
鹿特丹的B100价格上涨了54美元/吨,尽管,其潜在合规联营价值也上涨了30美元/吨。过去一周,B30-VLSFO混合燃料价格上涨了24美元/吨,而B30-LSMGO混合燃料价格则下跌了2美元/吨。
过去一周,新加坡的传统燃料价格上涨了8至61美元/吨,其中,HSFO涨幅最大;同时,当地B100价格上涨了23美元/吨。
9月份,新加坡生物混合船用燃料的销量大幅增长,环比上升43%,达到8.1万吨,创下自3月以来的月度新高。同时,该港口连续第六个月录得B100船用燃料销售,9月销量为2600吨,高于8月份的800吨。
液态气体
过去一周,鹿特丹的LNG(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了72至75美元/吨(具体取决于发动机类型);而LBM(液化生物甲烷)价格则上涨了35至38美元/吨。
对于配备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船舶,LBM相较于LNG的升水缩小了37美元/吨,降至5美元/吨;对于配备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船舶,LBM相较于LNG的升水缩小了37美元/吨,降至1美元/吨。
在鹿特丹,LBM相较于VLSFO的升水扩大了7-10美元/吨,达到407-526美元/吨。
另一方面,新加坡的LNG价格上涨了144-146美元/吨(具体取决于发动机类型),并归因于其定价依据的JKM(日本/韩国基准)合约已从11月交付期切换至12月交付期;这一切换导致价格上涨了146美元/吨。若剔除此因素,用于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LNG价格基本持平,而用于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LNG价格则下跌了1美元/吨。
在新加坡,用于柴油低速(diesel SS)发动机的LNG,其价格已从此前较LSMGO贴水1美元/吨,转变为升水136美元/吨。同时,当地用于奥托中速(Otto MS)发动机的LNG,其相较于LSMGO的升水扩大了138美元/吨,达到193美元/吨。
在新加坡,LNG相较于VLSFO的升水扩大了121-122美元/吨,达到429-486美元/吨。
作者:Konica Bhatt
图片来源:ENGINE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
10月15日(周四),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简称LR)发布了《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加装改造指南》(Guidance Notes for Retrofit of Alternative Fuels and Energy Saving Devices),强调了船舶加装改造项目日益增长的复杂性。
随着FuelEU Maritime法规、碳强度指标(CII)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等监管与商业压力不断增加,对现有船舶进行加装改造,已成为船东提升能效、减少排放并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重要途径。
然而,当前的挑战已不再仅仅限于选择某一种燃料或技术那么简单。因为,加装改造项目已变得愈发复杂,而需要综合考量燃料储存、发动机兼容性、安全系统、船员培训、法定审批、船舶设计以及对长期运营的影响等诸多因素。
为帮助业界应对这些挑战,劳氏船级社(LR)发布了一份新指南,将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整合在同一个船舶改造框架内。该指南涵盖让船舶改装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甲醇、乙醇、氨、氢气及液化石油气(LPG)时的实际考量,并同时也包括风力辅助推进系统(WAPS)和气层减阻系统(ALS)的安装。
该指南的核心观点,在于许多改造决策必须比船东预期的更早就已决定。诸如发动机改装可行性、船上可用空间、储罐位置、燃料系统集成以及项目执行等因素,都会对项目成本、进度和运营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该指南强调了船东、船厂、设备制造商、船旗国主管机关及船级社之间尽早开展合作的重要性,以避免项目延误、降低风险。
此外,该指南也指出,节能技术正迎来日益增长的发展机遇。例如,风力辅助推进系统可根据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获得激励,因为,该法规设有奖励系数,旨在认可此类技术在降低温室气体强度方面的贡献。
同时,指南指出,业界已愈发了解,船舶改造项目不仅要考虑技术因素,也必须兼顾人为因素。其中,开展全面的船员培训、修订操作规程、更新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进行新的风险评估,都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并且,对于氨和氢等会带来全新安全考量的燃料而言,这些措施尤为重要。
劳氏船级社首席技术专家Paul Herbert表示:“鉴于全球大部分现有船队预计在未来十年内仍将继续服役,船舶改造项目将在航运业的脱碳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当前的挑战已不再于寻找技术,而是如何将这些技术安全、切实且经济地整合到现有船舶中,并同时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随着业界对各类燃料及能效解决方案的评估范围持续扩大,船舶改造项目已变得愈发复杂。因此,我们制定这份指南,旨在为业界提供一个应对这些挑战的实用框架。通过将替代燃料和节能技术整合在同一份文件中,我们能够帮助船东在做出改造决策及执行项目时采取更具科学依据且条理清晰的方法。”
注:《替代燃料与节能装置加装改造指南》(Guidance Notes for Retrofit of Alternative Fuels and Energy Saving Devices)可通过劳氏船级社(LR)网站的“加装研究”(Retrofit Research)获取。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 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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