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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院命令Maersk Tankers针对Winson Oil 柴油货物向大华银行赔偿 3900 万美元

法官表示,Maersk Tankers和 Winson Oil 的辩护理由为“大华银行从未将提单视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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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4 日,Maersk Tankers Singapore Pte Ltd (马士基)被要求向大华银行(UOB)支付 3900 万美元,因为,卖给Hin Leong Trading (Pte) Ltd (兴隆贸易)的一批Winson Oil Trading Pte Ltd(Winson)柴油货物此前被错误交付。

本案是 2020 年兴隆贸易倒闭后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之一。

在此案中,大华银行声称,根据马士基作为船东和 Winson 作为租船人之间的航次租船合同 ,大华银行是“Maersk Princess”上某些柴油货物提单的持有人。

“Maersk Princess”轮共载有 752,870 桶含硫量为 10ppm 的柴油货物,根据 2020 年 2 月 12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这些货物由Winson转售给了兴隆贸易。

而大华银行针对的,是四个包裹中分成两份的柴油货物。

具体来说,该银行的“货物”索赔,包括Winson从 BP Singapore Pte Limited 购买的包裹“A”(数量为330,000 桶),以及Winson从China Aviation Oil (Singapore) Corporation Ltd购买的包裹“C”(数量为 330,000 桶)。

大华银行辩称,在没有出示包裹“A”和“C”的原始提单(Original Bill of Lading, 简称OBL)的情况下,马士基将货物卸下并交付给兴隆贸易;因此,其错误交付据称已理清责任。

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 S. Mohan 表示:“被告 [马士基和 Winson] 承认马士基在没有出示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卸货并交付了货物,对此,他们提出了针对错误交付责任的多项辩护词。”

“其中,有大部分辩护词都与大华银行‘从未将提单视为担保’这一总体主张有所关联。”

根据 Mohan 法官的说法,被告马士基和 Winson 针对大华银行的索赔提出了多项辩护理由;包括:

  • 合同之辩
  • 基于同意之辩
  • 诉讼权利之辩
  • 因果关系之辩

“总而言之,被告提出的所有辩护理由均未成立。我相信,大华银行作为 OBL 的合法持有人,已经向马士基提起了违约索赔,因为,后者在未出示 OBL 的情况下就卸货和交付货物。”他写道。

“既然合同中允许了这项索赔条件,我没有必要考虑大华银行针对扣押、寄托和过失方面的其他索赔。”

“我判决大华银行胜诉,因此,马士基需赔偿 39,372,300.00 美元,并支付从令状签发之日起至判决之日按 5.33% 年利率计算的利息。”

编者注:S. Mohan 法官的 104 页原始判决文件可从新加坡高等法院网站下载
 
图片来源:满航时报
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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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ing up

新加坡:船燃供应公司Sea Hub Energy子公司将自愿清盘

在2月12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Sea Hub Energy Pte Ltd子公司Sea Hub Tankers Pte Ltd已通过多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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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政府宪报周二(2月24日)刊登的公告,船燃供应公司Sea Hub Energy Pte Ltd的子公司Sea Hub Tankers Pte Ltd在2月12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多项决议。

其中,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特别决议

  • 该公司将根据《2018年破产、重组和解散法》第160(1)(b)条进入债权人自愿清盘程序,并委任Tan Wei Cheong和Lim Loo Khoon(均来自Deloitte Singapore SR&T Restructuring Services Pte Ltd,地址:6 Shenton Way, OUE Downtown 2, #33-00 Singapore 068809)为联合及多个清盘人(清盘人),以负责清盘事宜。
  • 清盘人有权行使《2018年破产、重组和解散法》赋予他们的全部或任何权力。

《满航》(Manifold Times)此前曾报道,Sea Hub Energy的董事提交了一份法定声明(SD),称该公司因负债而无法继续经营。

在法定声明中,董事Lim Seet Huat和Ang Heng Lye表示,公司及其债权人的会议已定于2024年4月5日,即法定声明提交日期后的一个月内举行。

2021年6月,新加坡共和国国家法院判处Ang Heng Lye 35个月监禁,罪名是他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意图并参与篡改了新加坡燃料运输船“Southernpec 6”轮和“Southernpec 7”轮上的质量流量计量(MFM)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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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Drew Beamer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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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ing up

新加坡:ANR Shipping (S) Pte Ltd 债权人会议已定

会议将于3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在9 Raffles Place, #08-04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举行,并将通过Zoom平台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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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政府宪报周一(2月23日)发布的公告,ANR Shipping (S) Pte Ltd的清盘人已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ANR Shipping网站显示,ANR Shipping (S) Pte Ltd隶属于ANR集团。而该集团提供的服务,包括船舶租赁、拖船和驳船服务。

公司债权人会议将于3月30日上午11:30在9 Raffles Place, #08-04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举行,并将通过Zoom平台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会议议程如下:

  • 向债权人提交一份账目,说明清盘过程及提供账目解释;
  • 如有需要,委任一个监察委员会;
  • 批准账目报表、最终结算费用拨备、向法院申请解除清盘人职务以及解散公司。
  • 委任律师协助清盘人;
  • 决议根据《破产、重组和解散法》(2018 年第 40 号)第 195(2) 条销毁公司及清盘人持有的与公司事务相关的账簿、文件和资料;以及
  • 其他事项

参与视频会议:

根据律政部关于召开会议的立法规定,债权人可使用 Zoom 视频会议软件参会,并于会议召开前 48 小时通过电子邮件将委托书发送至会议主席邮箱 valerie@donhoassociates.com。同时,参会者也可将问题连同委托书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主席。

清盘人详情如下:

Mr. Don M Ho / Mr. David Ho
Joint & Several Liquidators
Appointed by the Court
Licensed Insolvency Practitioners
c/o DHA+ pac, UEN No. 201318941R
Public Accountants & Chartered Accountants Singapore,
Corporate Advisory & Recoveries
9 Raffles Place, #08-04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
Tel: 6532 0320

注:

如需在会议上投票,您的债权证明必须在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投票时间前至少48小时提交至9 Raffles Place, #08-04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电话:6532 0320);又或者,也可以将代理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valerie@donhoassociat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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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Pixabay 的Jo_Johnston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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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e

新加坡:两艘涉非法交易MGO的拖轮上共11名男子遭警方逮捕

2月22日,警察海岸卫队人员在新加坡Selat Pauh附近海域逮捕了一艘新加坡注册拖轮和一艘外国注册拖轮上的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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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队(Singapore Police Force,简称SPF)于周日(2月22日)逮捕了11名涉嫌参与非法船用轻柴油(MGO)交易、年龄介于32岁至58岁的男子。

凌晨1点38分左右,警察海岸卫队人员在新加坡Selat Pauh附近海域逮捕了一艘新加坡注册拖轮和一艘外国注册拖轮上的船员。

新加坡警察部队表示:“初步调查显示,一艘新加坡注册拖轮上的四名船员涉嫌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了价值约5000新元的船用轻柴油。”

据称,这些船用轻柴油原本计划非法出售给一艘外国注册拖轮上的七名船员,以谋取个人经济利益。

其中,上述新加坡注册拖轮上的四名船员因犯下雇员刑事失信罪,而将于2026年2月23日被控违反1871年《刑法》第408(1)条,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同时,上述外国注册拖轮上犯下企图不诚实接收赃物罪的七名船员将于2026年2月23日被控违反1871年《刑法》第411(1)条和第511条,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处以罚款或两者并罚。

新加坡警察部队补充道:“警方将严正看待在新加坡水域进行的非法船用轻柴油交易。当局将继续开展执法与安保检查,以防范、遏制和侦查此类在新加坡水域进行的非法活动。”

图片来源:新加坡警察部队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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