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Regulatory
新加坡:MPA发布通函告知将于下月生效的修订法规
MPA向航运业通报了《商船(安全公约)条例》和《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条例》的修订内容。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于星期一(12月1日)发布了2025年第11号航运通函,内容涉及对《商船(安全公约)条例》【Merchant Shipping (Safety Convention) Regulations】和《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条例》【Prevention of Pollution of the Sea (Reporting of Pollution Incidents) Regulations】的修订,其中包括与燃料加注服务相关的规定。
本通函旨在告知航运业《商船(安全公约)条例》和《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条例》的修订内容,这些修订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2025年《商船(安全公约)(修订)条例》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通过了MSC.520(106)、MSC.532(107)、MSC.534(107)和MSC.550(108)号决议,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其中,MSC.520(106)号决议对SOLAS公约进行了以下修订:
a) 引入了针对运输燃料的船舶进行加注作业前的要求,并其中要求了燃料供应商的代表提供一份已签字并经认证的声明,以证明所供应的燃料符合相关法规,并且,燃料交付单上必须包含所交付燃料的闪点信息;
b) 引入了要求,规定针对所有已确认燃料供应商未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案例,必须通知IMO,并对交付不合规燃料的燃料供应商采取行动。
MSC.532(107) 和 MSC.534(107) 号决议通过了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的修正案,旨在:
a) 要求起重设备和锚作绞车的设计、建造、安装和维护必须符合SOLAS公约的要求;
b) 禁止使用或储存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的灭火泡沫,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有害的灭火介质影响;
c) 新增一项要求,即所有总吨位3000吨及以上的集装箱船和散货船必须配备电子倾角仪;
d) 将根据《极地规则》在极地水域运营的特定非SOLAS船舶类型纳入其中;以及
e) 修订各类SOLAS证书的表格模板,将“集装箱船”作为新的船舶类型纳入货船安全设备/安全证书、核动力货船安全证书,并详细说明浸水服和电子倾角仪的配备情况。
MSC.550(108)号决议通过了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的修正案,旨在:
a) 更新船用燃料安全要求;住宿/服务舱室和货物控制舱室的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要求;以及车辆/滚装/特殊类别船舶和客船的防火和结构保护系统要求;还有
b) 引入新的海上集装箱丢失报告要求。
针对《商船(安全公约)条例》的修正案将使MSC.520(106)、MSC.532(107)、MSC.534(107)和MSC.550(108)号决议生效。
2025年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修订)条例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通过了MEPC.384(81)号决议,对《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第一议定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MEPC.384(81)号决议根据第一议定书第五条,引入了集装箱丢失的新报告程序,该程序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关于危险通函的要求。
对《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条例》的修订将使MEPC.384(81)号决议生效。
《2025年商船(安全公约)(修订)条例》(政府宪报第S 738/2025号)和《2025年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修订)条例》(政府宪报第S 739/2025号)的副本可在以下地点购买:
Toppan Next Pte Ltd
Legal Publication
Great World City
East Tower, #18-01
1, Kim Seng Promenade
Singapore 237994
Tel: 6826 9691
Fax: 6820 3341
Email: legalpub@toppannext.com
Mon – Fri: 9:30am – 6:00pm
您也可以在新加坡在线法规网站(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上查阅《商船(安全公约)条例》和《防止海洋污染(污染事件报告)条例》。
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shipping@mpa.gov.sg。
图片来源: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日
Decarbonisation
赫伯罗特与DSV签署1.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脱碳协议
赫伯罗特表示已与DSV签署一项为期两年的“绿色航运”框架协议,将购买消耗可持续船用燃料所产生的范围3温室气体减排量。
赫伯罗特(Hapag-Lloyd)周二(2月24日)宣布已与DSV签署一项为期两年的“绿色航运”(Ship Green)框架协议,将购买范围3温室气体(GHG)减排量。
其中,通过在赫伯罗特船队消耗可持续船用燃料将实现这些减排量。
而此次的合作拓展,建立于此前DSV和赫伯罗特在可持续船用生物燃料领域于2022年启动 的成功合作基础上。
根据新协议,DSV已签订合同以“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为基础购买总计18,000吨的二氧化碳当量(CO₂e)减排量。同时,合同期从2026年开始,在此期间,通过消耗以废弃物和残渣为原料生产的第二代生物燃料将实现这些减排量,以为实现海洋净零排放目标做出切实可行的努力。
而除了第二代生物燃料外,该协议也允许纳入其他可持续燃料来源,而使其成为同类协议中的首例。同时,通过这项协议,赫伯罗特和DSV向市场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并重申了双方共同致力加速推进可扩展、面向未来的海运脱碳解决方案的承诺。
赫伯罗特全球销售董事总经理Danny Smolders表示:“我们非常高兴能通过这项协议进一步加强与DSV的合作。”
“两家公司都拥有加速全球供应链脱碳的明确愿景。通过紧密合作,我们可以将这一愿景转化为实际行动。因此,通过这项协议,也印证了承运人和货运代理如何能携手推动实质性进展,并扩大低排放航运解决方案的规模。”
DSV海运产品负责人Michael Hollstein表示: “在绿色转型的关键时刻,这项协议是我们共同努力实现全球航运脱碳的重要一步。今天,可持续船用燃料已是切实可行且可扩展的二氧化碳减排解决方案;通过与赫伯罗特紧密合作,我们正助力客户实现供应链脱碳。”
此外,该协议基于“先预订后申报”(book-and-claim)监管链机制,将允许客户申报经核实的减排量,而无需考虑燃料是否实际分配给特定的船舶或航线。其中,只有赫伯罗特自有和运营的船队已消耗的生物燃料所产生的减排量才会分配给DSV。预计,在可持续船用燃料供应仍有限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能够实现可扩展的气候行动。
无独有偶地,两家公司正致力于实现宏伟的气候愿景目标。当下,赫伯罗特的目标,是要到 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船队运营,而 DSV 则承诺让其业务运营与价值链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其中,为客户提供可持续的物流解决方案,将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
赫伯罗特已使用第二代生物燃料多年,并于 2024 年将其可持续燃料组合扩展至涵盖生物甲烷。通过“绿色航运”(Ship Green)计划,赫伯罗特为客户提供了消耗可持续船用燃料以替代传统化石船用燃料油 (MFO) 并申报经核实减排量的机会。
目前,生物燃料是海运业中最易获得且最可规模化的选择。因此,作为全球领先的运输和物流公司,DSV 正积极与客户合作,以提高生物燃料的使用率和加速转型。
通过开展合作,并充分利用可持续船用燃料和“先预订后申报”模式,DSV 和赫伯罗特正为航运业的更可持续未来转型做出贡献。
图片来源:赫伯罗特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5日
Port&Regulatory
新加坡:MPA通报污染法规修订版将于3月生效
MEPC.392(82)号决议指定加拿大北极海域和挪威海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并对这些物质的排放设定了限值。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于星期五(2月20日)发布了2026年第2号航运通函,通报了《2022年防止海洋(空气)污染条例》的修订内容,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
本通函旨在告知航运界《2022年防止海洋(空气)污染条例》【Prevention of Pollution of the Sea (Air) Regulations 2022】的修订内容,并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
国际海事组织已通过了MEPC.392(82)号决议,对《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附件六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
MEPC.392(82)号决议指定加拿大北极海域和挪威海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并规定了排放限值。因此,在指定排放控制区内运营的船舶,应遵守上述物质相关规定。
对《2022年防止海洋(空气)污染条例》进行的修订将落实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392(82)号决议。
现在,《2026年防止海洋(空气)污染(修订)条例》(政府宪报第S 73/2026号)的副本可在以下地点购买:
Toppan Next Pte Ltd
Legal Publication
Great World City
East Tower, #18-01
1, Kim Seng Promenade
Singapore 237994
电话:6826 9691
传真:6820 3341
电子邮箱:legalpub@toppannext.com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下午6:00
关于《2022年防止海洋(空气)污染条例》可查询新加坡法律在线(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如有任何关于此通函的疑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shipping@mpa.gov.sg。
图片来源: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3日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周三(2月18日)表示已获悉一艘新加坡注册散货船“Mandy”在中国近海发生机舱火灾。
该事故发生于2026年2月17日晚上7点35分左右(新加坡时间)。
MPA表示,火势已被船员扑灭。
事发时,船上共有25名缅甸籍船员。
MP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船上没有新加坡籍船员。同时,有两名船员不幸遇难,而另一名受伤船员则已被送往岸上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治疗。”
目前没有污染报告,船方正在安排将该船拖至中国烟台港。
MPA补充道:“MPA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慰问。目前,MPA正与船方及中国相关部门保持联系,以提供必要的援助。”
MPA表示将对此次事故展开调查。
图片来源:MarineTraffic / Ed Kaas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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