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fuel
Clyde & Co 就国际船用生物燃料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Paul Collier 和 Benjamin Soh 强调了使用生物燃料油引起的几个关键法律问题,因此,各方在购买和在船上使用生物燃料油之前应考虑这些问题。
国际律师事务所 Clyde & Co LLP 于周二(3 月 28 日)发表了一份见解文章,重点介绍了使用生物燃料引起的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作者:Clyde & Co 合伙人 Paul Collier 和律师 Benjamin Soh
作为全球实现该行业脱碳目标的一部分努力,生物燃料有望在国际航运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生物燃料的使用引发了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因此,各方在购买和在船上使用之前应考虑这些问题。
船舶使用生物燃料的潜在好处
有两种主要的监管制度,为船东和船舶运营商转向使用生物燃料提供了重大激励。
首先,国际海事组织提出了到 2050 年左右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以及到 203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 20% 的中期目标。作为这项举措的一部分,船东必须根据碳强度指标 (CII) 制度每年计算和报告其船舶的碳强度,对此,船舶将被赋予 A 至 E 级的 CII 评级。其中,已获得适当国际认证,且与船用柴油 (MGO)[1] 相比,油井至尾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可减少 65%的生物燃料,可能会被分配较低的碳排放因子,并有望帮助船东和船舶运营商保持或提高其船舶的 CII 评级。
其次,欧盟已采取措施激励脱碳,是其到 2030 年实现 55%温室气体减排的一部分目标。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欧盟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适用范围已扩大至覆盖航运业。现在,航运公司将需要为欧盟往返航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提交配额。此外,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FuelEU Maritime(“FuelEU”)法规也将被实行,将要求大幅降低船舶所用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并对未能遵守温室气体强度减排目标的行为处以罚款。与继续仅消耗化石燃料相比,使用符合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要求,且根据可再生能源指令 2018/2001(“RED II”)获得认证的生物燃料,将让船舶受益于更有利的排放量和温室气体强度计算。
因此,CII 和欧盟制度正大力鼓励使用符合适用认证要求的生物燃料。
与其他形式的零碳和低碳技术相比,生物燃料也具有显著的优势,因为它们可以作为“即用型”燃料被使用(即生物燃料可用于传统船舶发动机而无需进行任何发动机改造)。因此,使用生物燃料可以让船东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而无需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新船或改造船舶,相对而言,其他形式的替代燃料技术可能需要这些费用。
与可持续性、减排和认证有关的问题
虽然在 CII 和欧盟制度下,船东和船舶运营商使用生物燃料有相当大的潜在好处,但他们应该注意,这些潜在好处的前提,就是生物燃料需符合适用的可持续性和减排标准,并获得适当的认证。如果生物燃料不符合适用标准或没有适当的认证,那么,在 CII 和欧盟制度下,生物燃料很可能被视为产生与化石类燃料相当的排放量。这将导致选择生物燃料的船东和船舶运营商所面临的处境,与继续使用化石燃料时一样糟糕。
因此,各方必须考虑其租船合同和生物燃料供应合同中的合同措辞是否充分保护了自己。
如果船东定期出租船舶并同意定期租船人可以使用生物燃料,船东应仔细考虑其租船合同条款是否正确规定了任何生物燃料的规格和认证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船东可能面临这样的风险:他们的定期租船人可能没有使用经过适当认证的生物燃料,并因此无法相对于使用化石燃料,让船舶在 CII 和欧盟制度下获得任何优惠、待遇。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船东也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处罚并遭受损失。
另外,生物燃料购买者应考虑供应合同是否包含足够的条款来保护其在法规下的地位,例如,所提供认证证据需涵盖生物燃料符合适用国际标准的保证,以及供应商提供的燃油交付单(“BDN”),应包括所供应生物燃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详情。
一般而言,生物燃料购买者和销售者应考虑供应合同条款,是否应包含在缺乏适当认证的情况下提出损失索赔的机制。通常,大多数燃油供应条款和条件都包含短期时效和限制间接损失的索赔条款。这些合同条款,可能会限制购买者因油品缺乏认证或不符合可持续性或减排标准,而对间接损失提出索赔的能力。
生物燃料质量、处理和储存的潜在问题
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生物燃料的质量以及相关的船上处理和管理问题。
对于传统的化石基船用燃料,燃油质量问题并不少见。然而,由于生物燃料独特的物理特性,以及许多船舶在处理和储存生物燃料方面经验有限,生物燃料的使用可能给船东、船舶运营商和燃料供应商带来额外的挑战。
人们特别担心的是,生物燃料的氧化稳定性和冷流特性方面的挑战,以及生物燃料可能导致发动机部件腐蚀和燃油过滤器堵塞的可能性,还有,就是生物燃料在储存于船舶油箱时的质量下降风险。
目前尚无明确的国际标准规定生物燃料的质量规范。ISO 8217 规定了传统船用燃料油的质量规范,并仅涵盖体积中脂肪酸甲酯 (FAME) 含量高达 7% 的生物柴油混合物。目前,ISO 仍继续致力于制定下一个 ISO 8217 标准,并旨在纳入生物燃料规范,同时,国家当局也正在介入,为生物燃料质量和测试提供临时框架。
其中,新加坡已经制定了自己的船用生物燃料规范 (WA 2:2022),其中包含额外的质量参数和测试方法,旨在解决生物燃料独特的物理特性。与此同时,韩国宣布将在今年发布自己的船用生物燃料标准,并提前进行计划中的生物燃料加注试验,以及计划在 2025 年前全面推行生物燃料加注。
由于缺乏公认的国际生物燃料标准,买家可能可考虑要求被供应的燃料需符合国家规范,或就供应的生物燃料规范定制条款来保护自己。此外,考虑到与生物燃料质量有关的潜在问题,买家应制定严格的测试和处理程序,以减轻生物燃料质量不佳的风险,并避免对船舶发动机造成潜在的损坏。其中,这可能涉及测试 ISO 8217 表 1 或 2 中未包含的其他参数。
最后,考虑到生物燃料的降解风险以及燃油供应合同中通常存在的质量索赔时效较短,建议及时进行燃料取样,并保留船上处理和储存生物燃料的证据,以应对可能的燃油质量纠纷。从燃油供应商的角度来看,如果使用者在消耗生物燃料后提出出现任何发动机问题,则可能值得调查生物燃料是否在船上得到妥善处理和储存,因为这可能是出现任何问题的原因。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4 年 5 月 16 日
Biofuel
ENGINE on Biofuel Bunker Snapshot: VLSFO 价格上涨提振全球 B30-VLSFO 价格
B30-VLSFO 价格上周大幅上涨;生物燃料混合燃料在 ARA 枢纽和Gibraltar可能需要 10 天左右交付;新加坡 1 月份生物燃料销量下降。
每周,船燃情报平台 ENGINE 都会发布全球两大船燃供应中心的生物燃料价格快照(snapshot)。以下为最新快照更新:
- B30-VLSFO 价格上周大幅上涨
- 生物燃料混合燃料在 ARA 枢纽和Gibraltar可能需要 10 天左右交付
- 新加坡 1 月份生物燃料销量下降
ARA 枢纽和Gibraltar
鹿特丹的 B30-VLSFO (POMEME) 价格和安特卫普的 B30-VLSFO (UCOME) 价格在上周均有所上涨。
在上周,鹿特丹的传统 VLSFO 价格上涨了 34 美元/吨,而安特卫普的 VLSFO 价格则上涨了 29 美元/吨。同时,这些价格上涨可能支撑了 B30-VLSFO 价格的上涨。
Prima Markets 评估的 ARA POMOME 和 UCOME 驳船价格在同一时期仅小幅上涨了 4 美元/吨。目前,安特卫普的混合燃料价格比鹿特丹高出54美元/吨,相对上周的67美元/吨升水有所收窄。
一位贸易商表示,ARA(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地区的生物燃料交付可能需要7-10天。
在过去一周,Gibraltar的B30-VLSFO价格上涨了36美元/吨。港口代理MH Bland表示,过去几周恶劣天气造成的港口拥堵现已缓解。
一位贸易商告诉ENGINE,该港口的B30-VLSFO混合燃料供应可能需要10天左右交付周期。
新加坡和富查伊拉
新加坡的B30-VLSFO价格在过去一周也上涨了48美元/吨,其相对于港口常规VLSFO的升水同期上涨了12美元/吨。
据Prima评估,与新加坡混合燃料价格密切相关的UCOME中国驳船价格同期保持不变。
同时,富查伊拉(Fujairah)的B30-VLSFO价格同期上涨39美元/吨,其相对于新加坡混合燃料价格的升水在过去一周下降了9美元/吨。
此外,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本周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新加坡生物混合燃料销量下降了34%,至6万吨。
其他生物燃料新闻
ENGINE本周发布的燃料质量数据分析显示,到2025年,美洲地区的生物燃料供应量将约占全球生物燃料供应量的5%。
作者:Nachiket Tekawade
图片来源:ENGINE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4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浙江自贸”)舟山片区周一(2月9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近日已批复舟山市开展船用生物燃料油混兑出口业务。
据悉,随着该项目获批,舟山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监管方案也已同步出台。
当下,此举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又迎来了一个引领性的改革创新成果。
“这项突破性政策将改变中国生物燃料油依赖进口的局面,并实现自主生产、出口。”该声明指出。
“同时,舟山也有望成为中国乃至东北亚重要的生物船燃油源地。”
目前,舟山正积极准备开展首单试点,并力争今年2月底前完成。
而开展首单试点,除了为快速向市场供应,也同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构成一套高效、快捷、成熟的管理体系。
“随着中国首个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试点落地,舟山船燃加注领域将有望实现更大突破。”该声明强调。
图片来源:浙江自贸
发布日期:2026年2月12日
Biofuel
巴西石油公司将向Odfjell公司供应B24生物混合燃料
该产品将由专用驳船从里奥格兰德码头(TERIG)运送,并会先在那里进行混合。根据合同规定,在2026全年将交付至多12,000吨(mt)燃料。
巴西国有石油天然气生产商——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周四(1月15日)宣布已与挪威化学品船运营商Odfjell达成协议,将向其供应含可再生成分的船用燃料油(VLS B24)。
巴西石油公司的VLS B24是一种极低硫燃料油(VLSFO),由24%的生物柴油和76%的矿物油组成,产自该公司的炼油厂。同时,该产品符合国际质量标准,并已获得欧盟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 EU),是一个全球性认证,旨在确保生物燃料生产链可追溯、符合可持续发展标准并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满足欧洲市场的需求。
此外,该燃料也符合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要求。其中,作为一项欧盟法规,FuelEU Maritime旨在逐步降低停靠欧洲港口船舶所用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并鼓励使用可再生和低碳解决方案。
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物流、市场营销总监Claudio Schlosser表示:“与一家拥有强大国际影响力的公司合作实现VLS B24商业化,体现了巴西石油公司在向低碳市场转型方面取得的持续进展,并与我们的2026-2030年商业计划相契合。同时,这项合作不仅为公司创造了价值,也为新能源和脱碳领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对可持续发展与创新的承诺。”
该产品将由专用驳船从里奥格兰德码头(TERIG)运送,并会先在那里进行混合。根据合同规定,在2026全年将交付至多12,000吨(mt)燃料。
此外,巴西石油公司与Odfjell公司之间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而巴西和挪威政府共同发起、旨在促进能源领域可持续解决方案的倡议,更对双方的合作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
巴西石油公司补充道:“通过这一举措,也意味着两国之间2025年2月所签署谅解备忘录的绿色走廊已正式确立,旨在鼓励船舶循环使用低碳燃料。”
图片来源:Petrobras
发布日期: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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