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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V:船舶改造或改装后的能效合规性
DNV 概述了船舶改造后进行能效认证的必要措施,因为,这些改装可能会影响 MARPOL 附则 VI 规定的 EEXI 和/或 EED。
船级社 DNV 于周三(12 月 11 日)发布了一份技术和监管新闻,其中强调了确定船舶改造是否根据 MARPOL 附则 VI 被视为重大改建的重要性:
所有受2023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EEXI 要求影响的船舶现在应开始遵守规则。为了保持合规性,任何进行影响其 EEXI 和/或 EEDI 的船舶都可能需要重新计算这些值。因此,该DNV官方新闻概述了改造船舶后对能效认证的影响和必要行动。
什么是“重大改建”?
根据 MARPOL 附则 VI(规则 5.4),如果发生重大改建,则必须重新计算并在船上检验现有船舶能效指数 (EEXI) 和(如果相关)船舶能源效率设计指数 (EEDI),就如规则 2.2.17 所定义。
重大改建包括:
- 船体尺寸或容量的任何重大变化,但如果不对船舶结构进行其他改动,则指定干舷的缩小除外。
- 推进用发动机总功率的任何大幅增加(5% 或更多)。
- 国际能源效率证书 (IEEC) 所需注明的MARPOL 船舶类型变化。
- 旨在大幅延长船舶寿命的改建。
- 因需要而进行重大修建,以让船舶能如新建船般满足新要求。
- 影响能源效率的任何重大改动,例如可能导致船舶超过适用EEXI 或 EEDI 要求的修改(如果相关)。
如果不清楚改建是否被视为重大改建,则船旗国管理部门将拥有最终决定权。欲了解可能构成重大改建的典型场景,请参阅 DNV 概述的《EEXI 重新认证》。
大规模重大改建的 EEDI 合规性
如果重大改建规模过大,以至于船舶被视为新建船舶,那么,船旗国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船舶使用与改装合同日期相对应的折减系数来满足 EEDI 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最初仅受 EEXI 约束的船舶也需要符合 EEDI,而已经受 EEDI 约束的船舶,则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 EEDI 要求(更高阶段 EEDI)。但是,大多数重大改建都不属于这一大类。
EEXI/EEDI 技术文件的批准
如果改装被视为重大改建,则应重新计算 EEXI 和 EEDI(如果相关),并提交新的技术文件以供批准。其中,项目中应包括满足要求的任何必要措施,例如限制推进功率。如果安装新的或调整现有的可覆盖功率限制,则需要一份经批准的轴功率限制 (SHaPoLi) 或发动机功率限制 (EPL) 的船上管理手册 (OMM)。
对于受 EEDI 约束的船舶,如果新获得的 EEDI 等于或小于新要求的 EEXI,则可以将其视为新获得的 EEXI。在此情况下,将通过 EEDI 技术文件验证已获得的 EEXI,并因此无需单独的 EEXI 技术文件。
相关批准可通过 Veracity 平台上的 DNV 数字 EEXI 自助服务工具进行管理。此工具可通过“船队状态”下的“船舶服务”选项访问。此外,同一页面上也提供了有关如何使用该工具的详细指南。而唯一的例外,就是 MARPOL 船舶类型变更,该工具目前不支持此类变更。
船舶改造后的检验和认证
改造完成后,应进行检验以确认新的 EEXI 和 EEDI(如果相关)。此外,该检验也将验证基于新计算而置入的任何措施,例如功率限制。在检验完成后,将签发新的 IEEC 以反映相关更新。
IEEC 的有效性将在年度法定检验期间进行验证。此外,PSC 指南也包括检查以确定船舶是否经历了重大改建,或是否有影响 EEXI 或 EEDI 技术文件所涵盖层面的变更。
非重大改建的 EEXI/EEDI 计算
对能源效率有影响但不被视为重大改建的改装不需要重新批准 EEXI/EEDI 技术文件或新的 IEEC。但是,应考虑重新批准技术文件并颁发新的 IEEC,以反映如:已改进的能源效率指数,特别是在可能移除 SHaPoLi/EPL 装置或降低功率限制的情况下。
改建船舶的 SEEMP/CII
在进行改装时,重要的是要考虑它们对 SEEMP III 和 CII 计算的影响。其中,相关改装所可能影响的 SEEMP III,概述了未来应实现的 CII 目标以及三年实施计划中的未来措施。同时,CII 方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例如 MARPOL 船型、载重量和总吨位)尤为重要。因此,应通知 DCS 验证者,以便进行必要的更新并正确验证 CII指数以分配适当的评级。
当 DNV 同时担任船级社和 DCS 验证者时,更新 IEEC 时将自动捕获 CII 计算的基本数据。对于未经 DNV确定级别但由 DNV 担任 DCS 验证者的船舶,则应通过 DATE 提交新 IEEC 的副本以及新的载重线证书(如果载重量发生变化)。
建议
在计划任何改建时,都必须尽早确定这些改动是否会被视为 MARPOL 附则 VI 下的重大改建。在评估改建的潜在影响之际,也确保船舶在改造完后仍然符合规定。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Venti Views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Everllence公司于周三(2月25日)宣布与巴西矿业公司淡水河谷(Vale)签署合作协议,以共同开发船用乙醇燃料。
根据协议条款,双方将基于Everllence成熟的B&W ME-LGI(液化气喷射)平台,开发一款先进的乙醇发动机,旨在为传统的化石燃料发动机提供可持续且可行的替代方案。
该项目旨在利用乙醇的独特特性,提供兼顾环境责任和市场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其中,这些特性包括生命周期碳中和,以及相对化石燃料可减少碳排放。此外,乙醇不含硫、毒性极低,且可生物降解并溶于水。
最后,乙醇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因此,在加注时和船上的操作过程中可采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而简化了这些耗时的操作。
此外,该协议也符合Vale面向未来的多燃料战略,旨在提升其货运船队的灵活性,并促进温室气体减排解决方案的开发。
双方表示,该协议建立在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和共同的愿景之上,将致力推动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Everllence二冲程业务全球销售与推广副总裁兼负责人Christian Ludwig表示:“我们很高兴能与Vale达成这项协议。在全球范围内,Vale大力倡导使用乙醇作为能源转型燃料,并广受认可。预计,尤其在巴西和中国这两个市场,我们此次的合作将产生积极影响。”
“在我们的角度,Vale是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不仅在乙醇领域,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因此,我们非常乐意支持其宏伟愿景船队战略。而当下,该协议以乙醇作为一种可商业规模化和具全球意义的途径,是大型航运脱碳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此前,Everllence分别于2025年9月和12月发布了两项公告,而彰显了其在乙醇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第一项公告,是其在日本成功测试了一款90缸径ME-LGIM(液化气喷射甲醇)二冲程发动机,该发动机在所有负荷点均使用乙醇作为燃料;而第二项公告,则是该公司位于丹麦的测试基地成功测试了一款四冲程21/31双燃料发电机组,该发电机组在所有负荷点均使用乙醇作为燃料。
Everllence高级副总裁兼二冲程研发负责人Ole Pyndt Hansen表示:“凭借多项已投入使用的双燃料技术以及一款接近商业化的氨动力发动机,Everllence作为二冲程船用发动机开发商拥有稳固的全球领先地位。”
“随着我们把注意力转向乙醇,我们的研发团队刚刚结束了在日本为期两周的发动机测试活动,而所带回的数据,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对乙醇解决方案的信心。”
“在早期测试展现出巨大潜力,并有了这些新数据后,我们已在拓展技术路径,以整合G70和/或G80发动机平台。我们两家公司都认为,此次合作是支持Vale新船建造扩张的战略举措,将采用可扩展、面向未来的发动机技术。”
图片来源:Everllence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6日
三菱重工集团(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旗下三菱造船株式会社(Mitsubishi Shipbuilding Co Ltd)于周二(2月24日)宣布已向Japan Engine Corporation(J-ENG)交付了一套氨燃料供应系统(ammonia fuel supply system,简称AFSS)和一套氨气减排系统(ammonia gas abatement system,简称AGAS)。
这两套系统均专为J-ENG生产的首款氨燃料船用发动机7UEC50LSJA-HPSCR设计,并也是三菱造船生产的首批此类设备。同时,系统调试工作将择期启动。
其中,AFSS能够稳定安全地向发动机供应氨燃料,而AGAS则能够安全处理从氨燃料切换至传统燃油时产生的过量氨气。此外,两套系统均支持远程操作和自动控制,并将通过集成控制系统提升运行效率与安全性。
而早期在市场推广这些系统,也将推进实现在船上验证J-ENG的氨燃料船用发动机7UEC50LSJA-HPSCR(下一代先进燃料发动机的先行者)与三菱造船AFSS和AGAS系统的协作。预计,这一组合将进一步加速整个海事行业的脱碳进程。
接下来,三菱造船将继续强化其业务结构,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氨燃料船舶需求。
图片来源:三菱造船
发布日期:2026年2月25日
Retrofit
VINSSEN 和 MANA Engineering 将为支线船开发氢燃料电池改造方案
双方将为一艘在北欧和波罗的海运营的 800 TEU 支线集装箱船开发一种基于氢燃料电池的改造方案。
韩国氢燃料电池及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专家VINSSEN于周一(2月23日)与致力通过创新技术推动能源转型的荷兰工程公司MANA Engineering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
此次合作旨在为一艘在北欧和波罗的海运营的800标准箱支线集装箱船开发一套基于氢燃料电池的改造方案。
在合作初期,将重点进行全面的技术可行性研究,并争取获得劳氏船级社(LR)的原则性认可(AIP)证书。其中,AIP流程将验证技术方案,并为潜在的试点改造项目奠定基础。
此外,拟议的改造方案将保留船舶现有的主推进系统,并同时将以氢燃料电池与电池储能混合动力系统替换船上的辅助动力和生活用电设备。
其中,氢气将通过可更换的储能模块供应,而集成控制系统,则将实现燃料电池和现有柴油发电机之间的无缝切换,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运营中断和相关的技术风险。
预计,该系统可减少船上的二氧化碳排放,且无需依赖岸电供应 (onshore power supply,简称OPS) 即可满足 FuelEU Maritime 法规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的要求,并同时可提升船舶的碳强度指标 (CII) 评级。
根据协议,MANA Engineering 将贡献其欧洲工程技术和区域市场渠道,而 VINSSEN则将提供其专有的燃料电池和电池系统技术。同时,双方将共同评估该系统在欧洲近海航运领域的商业部署机会。
VINSSEN 首席执行官 Chil-Han Lee 表示:“这项协议是验证符合船级社要求的氢能改造解决方案,并一致推进欧洲现有船舶脱碳方案的重要一步。”
MANA Engineering 董事总经理 Dennis Lensing 补充道:“我们期待在风险评估和概念阶段以及后续阶段与我们的韩国伙伴开展合作。接下来,我们将共同为该概念在欧洲市场的潜在示范和改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图片来源:VINSSEN
发布日期:202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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